更正日期:2017-08-16
原公告项目名称:承德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车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原公告地址:河北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承德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码:HB2017067900020003
项目联系人:王东晔
项目联系电话:0314-3110073
采购人:公安消防大队
采购人地址:承德县下板城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4-5931116
代理机构: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承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4-3110073
更正内容:1、第三部分 “采购项目技术规范文件”,“三、其他要求”中“4、须在报价文件中提供消防车出厂合格证等能够证明车辆符合国家相关出厂条件的证件,否则按照无效报价处理 (谈判时需提供原件备查)。所提供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能够正常上牌照、办理相关证件,可以安全合法使用。”变更为“4、须在报价文件中提供消防车3C认证,否则按照无效报价处理 (谈判时需提供原件备查)。所提供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能够正常上牌照、办理相关证件,可以安全合法使用。”。2、其他内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