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对其所需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山西省公安厅身份证制作中心整体外迁
二、项目编号:晋政采[2019-0044]G31-A27-G1
三、项目预算和最高限价:
第1包:
项目预算:人民币:柒仟零肆拾陆万陆仟零捌拾圆陆角肆分(大写)(¥:7046.608064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柒仟零肆拾陆万陆仟零捌拾圆陆角肆分(大写)(¥:7046.608064万元)
四、采购需求主要内容:本次采购1包。
1、第1包采购需求主要内容:
1、资格条件 | |||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本包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本包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是 (4)本包所需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2、投标人需提供现房,符合·最新国家及地方标准,具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房屋产权证。 | |||
2、商务要求 | |||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内交付使用,交付使用后365个日历天内办理完成产权登记或变更房屋产权证。 2、交货地点:山西省公安厅 3、付款方式:交付使用后付至合同总额的70%,剩余款一年后支付。 4、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 (2)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交合同额0%的履行保证金。 (3)提交履约保证金按照采购人的要求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4)中标供应商合同主要义务履行完毕,项目合同验收合格后,履行保证金转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一年后采购人无息退还。 | |||
3、技术要求 | |||
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山西省公安厅身份证制作中心整体外迁 | 项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