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公告日期:2019-04-19
更正日期:2019-04-25
原公告项目名称:衡水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原公告地址:河北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交警支队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项目编码:HB2019034510020022
项目联系人:孟祥立
项目联系电话:0318-6991058
采购人:市交警支队
采购人地址:衡水市胜利西路2069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8-2991590
代理机构: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衡水市南环西路12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8-6991058
更正内容:接采购人书面通知,对“衡水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标书文件(HSZFCG2019G31403)”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第11页《评分标准-综合实力及管理业绩》项目中第1项“根据投标人2016年4月至今承担过同类项目业绩进行评价,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高得8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不提供原件不得分)” 修订为“根据投标人2016年4月至今承担过同类项目业绩进行评价,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8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不提供原件不得分)” 2、招标文件第10页、11页“综合管理与服务方案”第5条“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安排1名管理人,该名项目管理人具有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书)提供证书及本单位社保缴纳(不低于12个月)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不提供原件不得分。” 修订为“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安排1名管理人,该名项目管理人具有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书)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及在本单位社保缴纳(不低于12个月)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不提供原件不得分。” 3、已报名供应商可自行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下载修订版招标文件。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