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公告日期:2019-04-11
更正日期:2019-04-15
原公告项目名称:河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执法记录仪及采集站公开招标
原公告地址:河北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执法记录仪及采集站
项目编码:HB2019024520020004
项目联系人:许宁
项目联系电话:66635534
采购人:河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机关)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新华路789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1-87096876
代理机构: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66635534
更正内容:采购文件二、商务要求增加“*9、现场勘查要求: 所有投标人必须进行现场勘查,如不参加现场勘查,则视为无效投标。各投标人根据现场勘查情况,自行设计和计算配置需求,由于设计遗漏或缺陷引起的任何项目增加,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完全承担。投标单位人员须携带本单位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勘查报到地点: 石家庄市新华路789号 联系人电话: 修立国87096876 勘查完毕在报到时间内与采购人联系,领取采购人确认的现场勘查证明,作为参加现场勘查凭证,开标时提交,未提交的视为无效投标。”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