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于2019年03月25日 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 阳江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实验室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441700-201903-4417010030-0015)(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因需求调整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一、广东中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阳江分公司于2019年3月25日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站上提交的阳江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实验室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441700-201903-4417010030-0015)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现对如下内容进行澄清: 一、删除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中第31页“▲实验室化验水龙头提供保险机构出具的承保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内容要求; 二、删除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中第38页“▲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全国商品售后服务评价达标认证评审委员会按《商品售后评价体系认证实施方案》NECAS-01-2012,以及《家具、金属制品、公共设施制品售后服务要求》NECAS-C01-2012标准的《全国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五星级认证证书》,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及制造商公章;”内容要求; 三、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商务部分投标人企业实力及信誉现调整为“1.根据投标人获得省级或以上权威机构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诚信示范企业”信誉证书年限最长的得5分,次者得3分,第三得1分,其他情况得0.5分。2.投标人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得2分。3.投标人获得省级或以上权威机构或行业协会颁发的信用等级证明,被评为AAA级或以上的得2分,AAA级以下得1分。注: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如证书到期的,提供新证公示网址和公示网页页面的同样有效。” 四、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商务部分同类项目业绩评审现调整为“投标人自2013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签订的同类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每个得2分,最高得满分;500万(含)至1000万(不含)以下每个得1分,最高得3分;100万(含)至500万(不含)以下每个得0.5分,最高得3分;本项满分得10分。注:同类项目指合同内容至少包含实验室装修、家具、通风、洁净和供气中的两项及以上内容的项目(如提供的材料不能反映项目内容,可提供该项目的业主证明)。须提供以上合同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其它内容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9年04月16日09时30分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邹祥福 | 联系电话:0662-3322515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冯永睿 | 联系电话:0662-3316200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中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创业社区莞太大道120号金马大厦八楼806-809室 |
联系人:杨自立 | 联系电话:0769-23663761 |
传真:0769-23663760 | 邮编:523000 |
(三)采购人:阳江市公安局 | 地址:广东省阳江市东风三路99号 |
联系人:冯永睿 | 联系电话:0662-3316200 |
传真:0662-3316844 | 邮编:529500 |
特此公告。
发布人:广东中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