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昆区公安分局办公楼物业服务招标项目 |
项目编号: | 包采公〔2017〕6006号 |
评审日期: | 2017年11月01日 |
公示日期: | 2017年11月01日 |
公示期限: | 3个工作日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或省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服务企业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应具有完成与本项目相应的资金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专业技术、设备、人员、售后服务能力及良好的银行信誉和财务状况;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供应商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6、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 |
采购人名称: | 昆区公安分局 |
采购人地址: | 昆都仑区 |
采购人联系人: | 卢向忠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13904729819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包头市金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包头乐园东门往南150米处包头市金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 15001716659052500969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西友谊大街支 |
项目负责人: | 张彤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472-2799716 |
采购文件: | 公告.docx |
A | 2017年11月01日 | 782,808.00 | 北京东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北京市通州区云景东里14号楼802 | | |
中标标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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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成员: | 解峰 高峰 孔祥秀 赵美芬 郭喜宏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昆区公安分局、包头市金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包头市金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017年11月0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