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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me="void" align="center"> 项目名称: | 青山公安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大院绿化、硬化和照明工程以及大院围栏等配套设施工程施工 | 项目编号: | 包采公〔2017〕6099号 | 采购目录: | 工程类\建筑物施工\房屋附属设施施工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承担本招标项目实施任务。 3、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财务能力,有足够的资金来保证本项目的实施; 4、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6、具有①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含)以上资质的企业;②拟派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盖投标企业公章)一式贰份: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已年审合格)、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3)资质证书副本;(4)安全生产许可证;(5)拟派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6)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行贿记录);(7)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 青山公安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大院绿化、硬化和照明工程以及大院围栏等配套设施工程。 |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 2017年09月26日 11:00 |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 2017年10月09日 11:00 | 工作时间 |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 获取文件地址: | 青山区当代生态大厦1709室(友谊大街65号) | 采购文件售价(元): | 500.0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7年10月17日 09:30 | 文件递交地址: | 详见招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2017年10月17日 09:30 | 开标地址: | 详见招标文件 | 采购人名称: | 包头市青山区城乡建设局 | 采购人地址: | 青山区建设路189号 | 采购人联系人: | 赵绥梅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3612269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建工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当代生态大厦1709室 |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 001071446400010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 行政主管部门: | 包头市青山区采购管理办公室 | 项目负责人: | 任补补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472-6165098 | 采购文件: | 公安分局.docx | 项目预算合计: | 采购内容为: 6075598 | 工程 | 平方米 | 12918.0 | 硬化工程 | 6078114 | 工程 | 平方米 | 8076.0 | 绿化工程 | 6078118 | 工程 | 项 | 1.0 | 安装工程 |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青山区城乡建设局、内蒙古建工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rame="void" align="center"> | 内蒙古建工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09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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