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采购项目名称:监利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装备项目。
二、 采购内容:监利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装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 本项目的采购预算:本项目预算约9.5万元。
四、 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必须满足《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的规定。
2、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具备有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装备生产制造或销售相关内容。
4、参加招投标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至今(2014年至今)至少一项单项合同金额10万元及以上的执法装备类似业绩,需提供供货合同。
6、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执法记录仪、防刺衣、防暴头盔、防刺手套)不是生产商的,则必须具有货物制造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材料
1、报名时间:投标人持法人身份证明和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居民身份证于2017年12月5日-2017年12月7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地点: 湖北五环宏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监利县国庆一路66号(祥禹水利水电公司篮球场对面3楼)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
2、报名实行实名制,供应商报名时须将企业营业执照、类似业绩、法人证明或法人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拟派项目负责人)等复印件及企业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加盖企业公章送交。
3、本项目谈判时间为2017年12月14日16时30分,地点在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监利县交通局院内物流5楼)。本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标准、条件及方法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将作无效标处理,投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定标会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和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居民身份证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发布在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
八、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监利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联 系 人:夏文勇
电 话:15671411999
代理机构:湖北五环宏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彭艳枝
电 话: 13807215656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