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地方税务局执法记录仪项目更正公告

   2017-12-04 中国政府采购网佚名198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福建省地方税务局执法记录仪项目项目编号:[3500]XCG[GK]2017017一、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工项目联系电话:0
           项目名称:福建省地方税务局执法记录仪项目

    项目编号:[3500]XCG[GK]2017017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571681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09月22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7年10月10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福建省地方税务局执法记录仪项目

    原公告地址:http://cz.fjzfcg.gov.cn/

    三、更正事项、内容: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通知(闽财购函(2017)193号)”的要求,本次采购程序和招标文件作如下补充:

    4.1、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及《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采购活动。

    4.2、本项目招标文件条款与财政部令第87号、财库〔2017〕141号文件有冲突的,按照财政部令第87号、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执行。

    4.3、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评标办法“价格扣除的规则”补充如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 1、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给予其6%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认定标准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网址: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709/t20170904_8787205.htm )”。

    四、其它补充事宜:

    /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6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力为、谢勇/0591-87980288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338号锦绣福城西区7层105单元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工、0591-87571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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