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受 广东省公安厅的委托,对 广东省公安厅2018-89网络安全攻防实验员测试选拔工作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902-143001-0119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公安厅2018-89网络安全攻防实验员测试选拔工作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985,9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面向全省公安机关测试选拔公安网络安全攻防实验员,组建广东公安网络安全攻防专业队伍,为我省公安信息网安全防护能力的提升提供重要的人才和技术支撑,为已经开始的广东公安智慧新警务建设提供坚实的网络安全保障。 1) 采购内容:全省公安网络安全攻防实验员测试选拔工作; 2) 数量:1项; 3) 工期要求:必须在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和初步验收工作。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项目涉及技术开发需求中的所有内容,并进行初步验收,技术开发成果交付采购人试运行。试运行期为6个月。试运行后如无重大问题且开发的全省公安网络安全攻防技术网站能够通过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终验。 4) 最高限价:人民币1985900.00元 2.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项目类型:服务类。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监管部门: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六、供应商资格:
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 提供2017年度或2018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2019年度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 提供2018年或2019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 提供2018年或2019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4. 本项目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1、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2、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除了对供应商进行信息查询外,同时对总公司的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5. 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已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7. 在信息系统建设中,受托为本采购项目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的书面声明。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应登入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点击网站右上方“立刻注册”进入系统注册,注册通过后选择需要报名的项目公告,填写并打印《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后,连同上述资料一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baoming87651688@163.com)。报名资料审核(咨询电话020-87651688-411、401)通过后并缴纳标书款后即为报名成功。要求原件现场核查的项目不适用网上报名,供应商须到现场办理报名。【(招标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机场支行;账号:9550880004679000499000001)】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1、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2、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不符合的,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 《保密责任书》原件(一式二份); 4)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复印件(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 5)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 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 2. 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