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江南公安分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NNZC2019-G3-0007-JBCZ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1-4956015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9年02月18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9年02月20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江南公安分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NNZC2019-G3-0007-JBCZ)招标公告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1902/t20190218_11641063.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
现对江南公安分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NNZC2019-G3-0007-JBCZ)采购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改:
1.采购文件第2页“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中取消“3.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物业服务企业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2.采购文件第10页第四章第3.2款中取消“3.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物业服务企业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3.采购文件第18页第四章第10.1.2 款中取消“(3)投标人有效的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4.采购文件第19页第四章第10.1.2 款中原为“(6)缴纳保证金转帐(电汇)底单复印件、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现更改为“(6)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采购文件第三章评标方法中技术分由45分调整为48分,其中服务方案分调整为15分,一档(0.1~5分)、二档(5.1~10分)、三档(10.1~15分);
6.采购文件第三章评标方法中商务分由35分调整为32分,取消“(2)投标人具有一级物业管理资质得3分;二级资质得1分。本项最高得分3分。”;
7.根据《南宁市推进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工作方案》中“停止收取政府采购项目涉及的各类保证金”的工作要求,本项目不收取竞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 ,竞标保证金不作为评审内容。 供应商已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在项目评审结束后按程序退回投标保证金。
其他内容不变,请按更改后执行。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南宁市公安局江南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南宁市江南区高棠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莫主任 0771-4305769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西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1-6号白沙苑903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黄 工 0771-4956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