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修武县公安局设卡警用装备采购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修武县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酬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修武县公安局设卡警用装备采购项目
2.2工程地点:修武县公安局、
2.3采购内容:手持身份证阅读仪、录音笔、搜索灯、指纹采集仪、酒精检测仪、反光背心、停车示意牌、移动红绿灯、便携式路障、反光锥桶、LED检查牌、臂盾牌、喷雾器、声波驱散器(便携式)、电击抓捕手套、快速折叠梯、防暴盾牌、防暴头盔、防刺背心、防弹背心、防弹头盔、防刺靴、T型拐、警犬训练设备、地下金属探测仪、索尼专业数码摄像机。
2.4交货期:合同签定后 20 日历天内交货并完成安装。
2.5项目预算金额:84.8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3.2投标人须具有法人资格,并有相应的生产或销售警用装备类的经营范围。
3.3投标人所投防弹背心、防弹头盔、防暴头盔须是公安部相应产品入围企业的产品。(防弹背心须是公装财【2005】849号警用防弹衣列装入围企业生产的产品、防弹头盔须是公装财【2003】46号警用防弹头盔列装入围企业生产的产品、防暴头盔须是公装财【2003】46号警用防暴头盔列装入围企业生产的产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5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法人、法定代表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信息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7年 8 月14 日至2017 年 8月18日。
4.2.报名方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8 月 14 日至2017年 8月8日,(北京时间)登陆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者,为无效报名。(联系电话:0391-3568923)
4.3.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7年8月14日8:00至2017年8月 18日18:00前止,逾期不能下载。
4.4.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网上下载
4.5.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由投标人开标现场以现金形式支付,售后不退。
特别提醒:报名前请下载《操作手册》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
5.资格审查方法
5、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 开标及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 9 月 14 日上午9:00 时。
5.2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修武县云台大道与华芳路交叉口西南角产业集聚区办公楼四楼)。
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修武县公安局
联系人:赵女士 电 话:0391-7136513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女士 电 话:15838937129
监督单位:修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0391—7188950
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