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夏区城管委执法装备采购项目

   2017-11-27 湖北政府采购网佚名165
核心提示:依据武汉市江夏区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夏财采计[2017]00396号文的要求,湖北共田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江夏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的委托
  依据武汉市江夏区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夏财采计[2017]00396号文的要求,湖北共田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江夏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江夏区城管委执法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报名。

    一、项目编号:HBGTS-GK2017-H1025

    二、项目名称:江夏区城管委执法装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预算金额:159.995万元;第一包:装备设备部分,61.1350万元;第二包:服装部分,98.86万元

    四、供应商必要资质、资格条件:

    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投标人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有效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查询告知函》;

    (三)投标人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财务状况良好(提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近六个月的纳税证明);

    (五)投标人须取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六)投标人必须在本地设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能及时,稳定的提供时候服务与技术支持(以营业执照为准);

    (七)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内类似综合项目采购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及用户反馈意见);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特定资格要求:

    第一包:1、防爆头盔、防刺背心、防护盾牌、防护手套等产品投标人如是经销商必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原件并提供该厂家通过公安部检验合格的检测报告;

    2、摄像机、电脑、打印机等产品投标人如是经销商必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原件;

    第二包:1、供应商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需为公安部《人民警察生产企业目录(2015)版》入围企业;

    2、供应商须提供近一年所投主要产品的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或纤维检验部门出具合格的检测报告;

    五、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的领取:

    2017年11月27日起至2017年12月1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湖北共田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必须满足本招标公告“供应商必要资质、资格条件”中的资格要求方可报名,报名时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胶装成册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且不退),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二代身份证。

    (申请文件必须一次性送达,不接受补遗文件,且需同时提供上述资料的原件以供检验,不按要求提交申请文件及相应的原件审验或原件提交不齐全的单位,将不能购买招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8日下午14:30时整

    开标地点:湖北共田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本项目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如有疑异,请向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江夏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程主任             联系电话:13419532795

    代理机构:湖北共田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武汉市江夏区文化大道联投广场23栋2108室

    联 系 人:鲁志龙              联系电话:027-87985448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武汉市江夏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81363102

    湖北共田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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