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公安消防支队消防宣传车购置项目更正公告

   2018-11-17 中国政府采购网134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消防宣传车购置项目项目编号:DH-2018-Z.ZB-0012一、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关警官项目联系电话:010-82556629二

项目名称:消防宣传车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DH-2018-Z.ZB-0012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关警官

项目联系电话:010-82556629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11月08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8年11月15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消防宣传车购置项目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beijing.gov.cn/xxgg/qjzfcggg/t20181108_1048140.html

 

三、更正事项、内容:

更正理由: 根据采购人要求

更正内容:

原招标公告及文件:

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第二部分技术规格及要求,第十项项目硬件设备配置技术需求一览表中,序号1车辆底盘技术需求:

车辆发动机排放依据标准:GB17691-2018 国六b;

#中标供应商须协助采购人进行车辆上牌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准备资料等各种手续工作。

2、原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二评审内容,(1)资格性检查表。

3、原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5日17:00

4、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9日9:30

现变更为:

1、*车辆发动机排放依据标准:不低于国V(新PEMS法和OBD法)或(新PEMS法和OBD法,带DPF),所提供车辆型号应在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原北京市环保局)网站所公示的符合环保排放标准车型目录的公告内。(需附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公众综合查询服务页面机动车车型目录审批结果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见附件7-11)

*中标供应商应确保所提供车辆能够在北京地区上牌,若无法上牌由中标人赔偿采购人相关损失。此外中标供应商须协助采购人进行车辆上牌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准备资料等各种手续工作。(提供承诺书,见附件7-12)

2、资格性审查表中,资格证明文件增加以下两项内容:

(1)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公众综合查询服务页面机动车车型目录审批结果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位置见附件7-11)

(2)关于确保所提供车辆能够上牌的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7-12)

3、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2日17:00

4、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12月5日9:30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北京市海淀区公安消防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旱河路16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关警官 010-82556629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3座8层815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赵滨 17801463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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