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1日14时30分
项目名称:举高喷射消防车
机构项目编码:HB2017113120040007
项目联系人:孙莹莹
项目联系电话:18230115080
采购人:邱县消防队
采购人地址:邱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13315065201
代理机构:邱县恒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邯郸市邱县新马头镇迎宾街24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0-8366118
预算金额:155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12月11日14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11-20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11-24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邱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12室)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
开标地点: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条件;①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且具有与投标产品相应的生产或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有承担该项目的供应能力;②提供财务状况报告(2016年度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③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⑤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3、举高喷射消防车必须提供由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颁发的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分包转包。5、投标中对中小微企业给予6%的价格折扣(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以上资格证明材料查验原件留存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采购数量:一辆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备注:采购编号:QXZFCG-HX2017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