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公安消防总队二楼西侧会议室保暖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2018-10-17 中国政府采购网120
核心提示: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吉林省公安消防总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吉林省公安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吉林省公安消防总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吉林省公安消防总队二楼西侧会议室保暖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吉林省公安消防总队二楼西侧会议室保暖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HC-JLZB-2018-61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忠民

项目联系电话:1351446071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吉林省公安消防总队

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6699号

联系方式:李先生0431-8489532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罗忠民 13514460718

代理机构地址: 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大厦B座14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9.190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0月17日 08:30 至 2018年10月1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25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0月25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吉林省公安消防总队5楼会议室(长春市自由大路6699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HC-JLZB-2018-61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公安消防总队二楼西侧会议室保暖改造工程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吉林省公安消防总队,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合格单位前来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省公安消防总队二楼西侧会议室保暖改造工程;

2.2 项目地址:吉林省公安消防总队;

2.3工期: 合同签订后15天(具体开竣工日期以实际合同为准);

2.4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招标控制价:19.1901万元;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应包含装修装饰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有一项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

3.3外省入吉企业在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投标(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

3.4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网上截图(在有效期范围内),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5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1017日至20181019日(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持有效营业执照原件、被授权人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网上截图(在有效期范围内)原件、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有一项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外埠投标人入吉备案证明的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资料的原件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2 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102514:00分整,地点为吉林省公安消防总队5楼会议室(长春市自由大路6699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公安消防总队

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6699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431-84895326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大厦B座14楼

联 系 人:罗忠民

联系电话:13514460718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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