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广元市公安消防支队通信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CWZ谈2018-06号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伟
项目联系电话:0839-3219209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10月12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8年10月12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广元市消防支队广元市公安消防支队通信设备采购项目
原公告地址:http://ncpms.ccgp.gov.cn/GS6/BidInfo/preview2?bidId=2c8382a365af090801666772a82748d1
三、更正事项、内容:
原公告第六条“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如涉及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荣誉室陈展装饰项目谈判的,须提供产品最新一期的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清单所在页截图证明。(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如涉及政府强制采购环保产品荣誉室陈展装饰项目谈判的须提供产品最新一期的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清单所在页截图证明。(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3、如涉及3C产品的认证证书在荣誉室陈展装饰项目谈判文件中可不提供(招标文件有要求的除外),成交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时提供至采购人,未提供或不能提供的视为放弃成交。采购人将另行确定成交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现更正为“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如涉及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谈判的,须提供产品最新一期的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清单所在页截图证明。(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如涉及政府强制采购环保产品谈判的须提供产品最新一期的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清单所在页截图证明。(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
3、如涉及3C产品的认证证书在谈判文件中可不提供(谈判文件有要求的除外),成交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时提供至采购人,未提供或不能提供的视为放弃成交。采购人将另行确定成交人或重新组织采购。”
四、其它补充事宜:
谈判采购文件有改动,请以本次更正公告上传的谈判文件内容为准。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广元市消防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广元市消防支队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 系 人:陈志超;联系电话:13881243400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四川威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元市利州区文化路169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联 系 人:许伟 ;联系电话:0839-3219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