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_交通管理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澄清、更正公告

   2018-10-11 中国政府采购网130
核心提示:黑龙江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_交通管理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澄清、更正公告一、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公安厅交通警

黑龙江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_交通管理备采购及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澄清、更正公告


一、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_交通管理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HCHF-JC2018252
三、原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80827
四、本次澄清、更正公告发布日期:20181011
五、资金来源及采购预算:财政资金822.62万元。
六、澄清、修改内容:

1、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60页“详细评分细则” 4项中第4小项:“4、投标单位能提供本地化服务(哈尔滨市有服务机构得2分,黑龙江省内其它地市县有服务机构得1分,其它不得分,提供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外地企业驻服务机构所在地登记证)。(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本地服务电话)”修改为:“4、投标单位能提供本地化服务(哈尔滨市有服务机构得5分,黑龙江省内其它地市县有服务机构得2分,其它不得分,提供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外地企业驻服务机构所在地登记证)。(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本地服务电话)”;

  1. 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59页“资格审查表” 最后一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投标同类产品的制造或经营、销售以及所投产品的检测报告等;”,澄清修改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投标同类产品的制造或经营、销售等;”将所投产品的检测报告删除。

  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延期至:20181019930分,开标地点不变。

七、其他内容不变,特此澄清修改。原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与澄清公告有矛盾的地方,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黑龙江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奋斗路街道长江路55                   
联系人:运艋                            
电话:0451-82650070
招标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先锋路469号哈尔滨广告产业园4栋一楼

  人:祁女士

   话:0451-58864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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