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受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所需的专用设备采购进行招标采购,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欢迎合格供应商前往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一、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专用设备采购项目1
二、招标文件编号:XJTF(GK)2017ZF261
三、招标内容:公安专用设备采购
四、项目预算:第一包:预算:80万元
第二包:预算:175万元
第三包:预算:60万元
第四包:预算:75万元
第五包:预算:140万元
第六包:预算:60万元
第七包:预算:61万元
第八包:预算:240万元
第九包:预算:246万元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 有效的经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当地公证处出具的此资质的公证书原件(营业执照包含本次项目服务的经营权);
(3) 有效的经年检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当地公证处出具的此资质的公证书原件;
(4) 有效的经年检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当地公证处出具的此资质的公证书原件;
(5)投标的企业必须是公安部有关产品的列装厂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者具有二级以上保密资格并且具备公安装备生产资质或军队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 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7)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体系、服务保证及服务承诺。
备注: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报名时需提供以上(2)—(7)项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中参与第四包的投标企业报名时需提供以上(2)--(4),(6)--(7)项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报名时间:2017年8月15日至2017年8月21日
(每日10:00-13:30,15:30-18:00北京时间)
七、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7年9月5日(星期二)11:00(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经一路287号阿拉尔大厦六楼会议室
十、招标公司名称: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
十一、招标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宏运大厦21楼J座
十二、联系人:梁健
联系电话:0991-4833033 4836693转8005
传 真:0991-4817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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