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边防部队公安服装及标识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1841STC21419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帅文(发售文件)、王俊通、张雪莹、齐枫
项目联系电话:010-62686385(发售文件)、62688245、62688240、62688251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08月17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8年08月22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边防部队公安服装及标识采购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原公告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
三、更正事项、内容:
1、关于投标样品:
1)B1包、B2包内穿衬衣(男):投标样品明细表中为上衣样品号型,领围按技术标准套号。
2)B6-2包、B7包:投标样品明细表中为上衣样品号型,下衣号型按技术标准套号。絮片克重按照温区提供。
3)E3包外腰带:样品号型修改为:1250一条。
4)产品检测报告的号型可以与投标样品明细表中样品号型不一致。
2、关于生产技术标准
1)B7包:羽绒内胆多功能服(男)、羽绒内胆多功能服(女):
生产技术标准修改为:警服多功能服(羽绒)征求意见稿(最终版)。
投标人可于8月23日到招标公司处(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参考实物样品。
2)E4包:生产技术标准修改为 “警用 皮手套 (征求意见稿)”、“警用 绒手套(征求意见稿)”、“警用 毛皮手套 (征求意见稿)”。
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增加条款如下:
27. 评标结果复核:
评标报告签署前,招标人监督人员会同评标委员会应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入围供应商的投标评审打分进行重点复核。经复核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标报告签署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发现招标结果有错误或不公正的,将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招标人监督人员将全程监督项目评审过程,对评标复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有权要求评标委员会进行解释说明,并更正采购结果。
投标人如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并且对质疑答复不满的,招标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进行调查取证或委托第三方开展评审鉴定。
四、其它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边防部队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白桥大街1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程少云,010-66265393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010-62686385(发售文件)、62688245、62688240、6268825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韩帅文(发售文件)、王俊通、张雪莹、齐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