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盐池县公安局公安检查站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XBFHJ-YC20180719-2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富
项目联系电话:13995154561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08月10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8年08月13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盐池县公安局公安检查站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原公告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
三、更正事项、内容:
1、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
序号 | 评审项目 | 标准分 | 评分标准 |
2 | 商务标响应情况 | 20分 | (1)商务条款响应情况(标准分5分) 满足招标文件重要商务条款(供货期、质量保证期、服务保障)的得2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商务条款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商务条款的,每有一项加1分,满分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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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履约能力(标准分15分) 投标人具有市级及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发的“国家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或投标专用章)的得3分。 (2)为了确保在信息安全方面的技术实力,本次所投安防设备的厂家须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或投标专用章),甲级得4分,乙级或以下得2分。 (3)高清视频会议终端能提供吴忠市公安局现网视频会议系统生产厂家出具的兼容性证明文件原件加盖公章得3分;不能提供不得分。 (4)高清视频会议终端提供产品3C认证和电信设备入网证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提供二项得5分,一项得3分,不提供得0分。 |
变更为:
序号 | 评审项目 | 标准分 | 评分标准 |
2 | 商务标响应情况 | 20分 | (1)商务条款响应情况(标准分9分) 满足招标文件重要商务条款(供货期、质量保证期、服务保障)的得4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商务条款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商务条款的,每有一项加1分,满分9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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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履约能力(标准分11分) 投标人具有市级及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发的“国家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或投标专用章)的得3分。 (2)高清视频会议终端能提供吴忠市公安局现网视频会议系统生产厂家出具的兼容性证明文件原件加盖公章得3分;不能提供不得分。 (3)高清视频会议终端提供产品3C认证和电信设备入网证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提供二项得5分,一项得3分,不提供得0分。 |
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由“2018年8月30日09:00 分”变更为“2018年8月30日15:00 分”。
3、其他公告内容不变。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盐池县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盐池县公安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徐富 13995154561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宁夏北方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兴庆府大院1号院街1号营业房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田辉 09515112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