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2017-10-ZB-61
二、项目名称:便民警务站配套设施项目
三、招标内容及要求:
分包
品目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
用途
一包
防护设备
一批
(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57.6720万元
消防、防护
二包
车辆购置
一批
(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71.6万元
巡逻
三包
摩托车购置
一批
(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8.8万元
巡逻
四包
办公、生活设施
一批
(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70.74
办公生活
采购预算金额:428.812万元(不含附加费)
四.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依据规定给予评审优惠。
五、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审计的四表一注或银行资信证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应提供相关设备的购置发票、专业人员的职称证书、用工合同等证明材料;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方式:报名时必须在项目所在地的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注册或兵团各师局公共交易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注册,注册成功后在网上报名,且满足本公告第五条“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2)网上报名成功回执单(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xjbt.gov.cn/)打印网上报名成功回执单(带二维码);
(3)参加开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无三证合一的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11月4日-11月13日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5)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分中心政府采购科(新疆阿拉尔幸福南路737号)
七、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0元
八、供应商报名时间:2017年11月4日10点至2017年11月13日24点00分;
九、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11月28日上午10:3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参加开标的供应商人员是法定代表人须出示身份证明,是受托人须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如不出示的,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7年11月28日上午10: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新疆阿拉尔市幸福路南737号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分中心三号开标室。
十一、公告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 2017年11月4日至2017年11月13日;
十二、本项目采购人:阿拉尔市城区公安局
地址:阿拉尔市
联系人姓名:朱亚景 唐凡
联系电话:0997-4614000 0997-4613177
采购代理机构: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分中心
地址:阿拉尔市幸福南路737号
项目联系人:刘克丽 汝文静
联系电话: 0997-6377009 0997-6377031
传真:0997-6377010
十三、公告发布媒体:本公告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及第一师阿拉尔市政务网同时发布http://ggzy.xjbt.gov.cn/ ale.gov.cn。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分中心
2017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