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肃宁县公安消防大队高喷车辆采购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7103120050010
项目联系人:齐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317-2019896
采购人:肃宁县消防队
采购人地址:肃宁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13111787773
代理机构:沧州市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沧州市运河区解放西路颐和国际C座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7-2019896
预算金额:45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11月21日14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10-30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11-03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沧州市运河区解放西路颐和国际C座901室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600元
开标地点:肃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肃宁县国土资源局)五楼开标1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有规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所投产品的相关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应为投标车辆的专业制造商;3.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应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须提供处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4.投标车辆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即3C认证)的证书和整车质量检测报告或投标车辆的制造商出具的书面承诺,承诺一旦中标,交车前或交车时提供车辆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即3C认证)的证书和整车质量检测报告;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