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延川县公安局梁家河警务室反恐装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YD2017-049
三、采购人名称:延川县公安局
地址:延川县
联系电话:0911-8400027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云鼎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A座18层C室
联系方式:029-82309053 82309073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采购内容:延川县公安局梁家河派出所反恐装备采购,详细采购内容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用途:自用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采购预算:人民币136万元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资格要求原件:
(一)具有在国内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企业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并出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二)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授权代表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三)投标人提供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保证金交纳凭证或陕西省财政厅指定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发售:
(一)发售时间:2017年10月27日至2017年11月3日(0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陕西云鼎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部)。
(三)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供有效的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八、投标文件的提交及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
(一)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7日14:00
(二)开标时间:2017年11月17日14:00
(三)投标/开标地点:朱雀酒店会议室(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与朱雀路十字西南角七星国际)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一)《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四)《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五)《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六)《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古德隆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29-82309053 82309073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云鼎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南二环支行
账 号:102860766629
十一、公告期限: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陕西云鼎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