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2018年彩扩机耗材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8-06-23 中国政府采购网138
核心提示:  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

  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8年彩扩机耗材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8年彩扩机耗材项目

项目编号:XM-000000710618060503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钰春、姚冲、金珊

项目联系电话:010-6350979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南四环东路18号

联系方式:谢警官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010-63509799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18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数量:一批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的性质: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现有 16台诺日士印制设备,分别于06年至08年陆续安装投入使用,用于北京市各车管分所、新车上牌检测场的行驶证车辆照片制作。本项目为相应设备采购耗材。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投标时提供检察院开具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1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6月22日 17:19 至 2018年06月29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18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7月13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7月13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06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注: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进口产品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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