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时间:2018年07月05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机动车号牌加工
机构项目编码:HB2018054510020007
项目联系人:李双
项目联系电话:0311-83807366
采购人:市交警支队
采购人地址:衡水市胜利西路2069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8-2280011
代理机构:河北博泽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39号瑞特家园11-30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3807366
预算金额:44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8年07月05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8-06-15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8-06-2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网上下载http://hsggzy.hengshui.gov.cn/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600元
开标地点: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衡水市南环西路128号,市民中心四楼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区)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的工商经营单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服务实施能力;2、属于河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原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备案的机动车号牌生产企业;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时提供:(1)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3)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机动车号牌检测报告;(4)号牌制作点备案表;(5)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6)近3年内投标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和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不良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7)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2017年以来不少于6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8)保证金银行回执;(9)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被委托人到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完成网上报名后于2018年6月22日17:30前携带加盖公章的以上证件复印件一份到招标代理公司提交报名资料(报名资料中保证金银行回执除外)
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通过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http://hsggzy.hengshui.gov.cn/),选择“市场主体登录”后进行网上报名,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尚未完成市场主体网上注册的供应商,请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及时进行网上注册,注册信息填写完整后,按网站“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持所需的各项材料到现场一次性完成注册登记、资料验审,地点:衡水市南环西路128号,市民中心四楼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区。外地供应商可就近选择河北省内任意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资料验审;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