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徽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测速监控卡口建设
原项目编号:2018FACZ2256
原公告日期:2018年05月2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测速监控卡口建设二次答疑及变更公告 “安徽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测速监控卡口建设”项目(项目编号:2018FACZ2256)二次答疑及变更公告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中第4包评分内容“投标供应商荣誉要求”的第2项评分标准现变更为“2、参与制定‘警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标准(GA/T1411.1-2017;GA/T 1411.3-2017;)’的企业,参与其中一项得1.5分,共3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或证明材料)扫描件;” 2、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中第4包评分内容“投标供应商荣誉要求”增加的“4、取得警用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证书得3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不提供不得分。”的要求现删除,投标供应商荣誉要求的分值范围相应修改为0-9分,资信分调整为27分。 3、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中第4包评分内容“技术参数”的“1、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全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0分;”现变更为“1、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全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3分;”,技术参数的分值范围相应修改为0-33分,技术分调整为33分。 4、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6月22日9:30”,现延期到“2018年6月27日9:30”; 5、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15号开标室。 6、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5;66223646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