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广东省公安厅2018-104UPS系统及配套设施项目
项目编号:CLPSP18GZ01QY27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小姐/张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20-87651688-175/141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05月23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8年06月08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广东省公安厅2018-104UPS系统及配套设施项目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dfgg/jzxtpgg/201805/t20180523_9975372.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
1.原谈判邀请中“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5月24日至2018年6月10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购买谈判文件(不接受现金),谈判文件每套售价 人民币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更正为:“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5月24日至2018年6月13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购买谈判文件(不接受现金),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原谈判邀请中“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6月11日14 时30分”更正为:“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6月14日9时30分”。
3.原谈判邀请中的“十、谈判时间:2018年6月11日14 时30分”更正为:“十、谈判时间:2018年6月14日9时30分”。
4.原谈判文件第四章用户需求书中四、技术要求及参数(二)UPS和蓄电池关键技术要求 第17页中
“27.所投产品系列获得绿色之星产品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更正为“27.所投产品系列获得节能环保方面的产品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5.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8年6月14日9时30分
6.谈判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采购文件与澄清修改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文件为准。
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四、其它补充事宜:
1.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20-8765 1698;
2.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件:CL87651688Y@163.com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广东省公安厅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采购单位地址:广州市越秀区黄华路9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倪先生 020-83110438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梁小姐/张小姐 020-87651688-175/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