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天等县司法局业务装备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GXGC2J2017333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踏板摩托车13辆,复印机4台,彩色打印机18台,铝合金盾牌60张,人脸指纹混合识别考勤机14台,录像机13台,摄像机39个,档案组合柜124个,人证合一终端机1台,监视器13台,警用装备架5个,LED显示屏1个,车顶扩音器1个,手持扩音器5个。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四、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35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六、竞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法人资格,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的供应商。
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七、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请于2017年10月24日至2017年10月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部(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22号名都苑2栋2单元102室)购买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售价250.00元/份,售后不退。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持下述材料购买招标文件,否则不予办理。1、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有法人签字及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2、报名人介绍信原件;3、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机构代码证正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由人民检察院开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结果有效证明原件,以上资料未注明原件的收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并提供原件现场审核,复印件内容必须与原件一致,并允许资料经审验合格的潜在竞标人购买招标文件,资料经审验不合格的潜在竞标人将被拒绝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不代办邮寄)
八、竞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整(须足额交纳)
投标人应于2017年10月27日18时0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南宁市南湖支行
账 号:2102110019300328345
九、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谈判供应商应于2017年10月27日15时00分止,将竞标文件密封提交到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广西南宁市百花岭路10号百花苑小区6栋2楼),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谈判时间及地点:2016年 10 月 27 日15时00分整截止后为谈判小组与谈判供应商谈判时间,具体时间由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评标厅(广西南宁市百花岭路10号百花苑小区6栋2楼),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谈判。
十一、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天等县司法局
地址:天等县人民政府城南办公区7栋
联系人: 龙工;联系电话:0771-3521166;
2.采购代理机构: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22号名都苑2栋2单元102室
项目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 0771-5525856
3.监督部门: 天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联系电话:0771-3530890;
十二、采购信息咨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
天等县司法局
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