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青岛市消防局公开招标政府专职消防员服装
二、采购项目编号:ZFCG2017000028
三、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10月14日
四、投标(响应)截止日期:2017年11月6日
五、变更内容:
原采购信息内容;第五章评标办法一、综合评分法纺织服装中2.评分标准2.1评分因素以及分值评分因素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政策加分总分分值比重42分49分4分95分2.2商务部分评分因素分数评分标准投标报价35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或者最终价格)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它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或者最终价格)×35。企业业绩5分自2014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同类项目,合同金额小于本次采购预算的,每份得1分;合同金额大于等于本次采购预算的,每份得2分;满分5分。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同一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原件、合同原件和验收报告原件,三项原件缺一项不得分。同类项目完成时间以验收报告签署时间为准。质保期2分在满足招标文件质保期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年得1分,满分2分(以商务响应表中的质保期为准)。2.3技术部分评分因素分数评分标准响应情况15分基础分为10分。优于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每有1项加1分,最高加5分;对非实质性要求,每出现1条正偏离,加0.5分,最高加2分,(以上两项最高加5分)。每出现1条负偏离,扣除基础分2分,出现3条及以上负偏离的,响应情况项不得分。质量性能15分产品认证、主辅料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报告和质量证明的内容及数量等方面进行打分,得4-1分;产品的市场占有率高、品牌信誉度好,得4-1分;生产工艺先进、技术成熟,得4-1分,产品质量安全可靠,得3-1分。样品15分样品外观、样式以及版型优于或者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5-1分;服装质量、主辅料材质优良,得5-1分;缝制工艺优良得5-1分。供货2分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供货方案,得1-0分;根据供货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实用性、完善性、现场测试情况等进行评价,得1-0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方案的此项不得分;不满足招标文件供货期要求的为无效投标。售后服务方案2分对服务方案(包括服务人员的配备、响应时间、响应程度、解决问题的能力等)进行评价,得2-0分。3.政策加分以及计算方法3.1给予残疾人就业单位加分:评分因素分数评分标准总分单项分政策加分4分残疾人就业单位4分以投标人安置残疾人就业人数达到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为基数,每超过1个百分点加1分,不足1个百分点的不得分,最高得4分。开标时,须同时提供以下资料,否则不得分:1、青岛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出具的《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证明》原件。青岛市外投标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情况需经当地县级以上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并将审核依据情况翔实函告青岛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由青岛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审核后出具有效期为一年的《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证明》。2、企业参保人员汇总表(社保网站打印或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3.残疾人证原件。说明:(1)投标人所提供的材料或者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进行处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2)以上评标标准中要求投标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的,未装订在投标文件中的不得分。(3)投标单位以联合体的身份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以商务部分加分最多的一家投标单位的加分为商务部分的加分。(4)资产负债率=年末负债合计÷年末资产总计。3.2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3.2.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包括相互之间组成的联合体)产品的价格10%的扣除;计算方法是: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0%,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并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3.2.2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计算方法是: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7%,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并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和联合体协议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变更为:第五章评标办法一、综合评分法纺织服装2.评分标准2.1评分因素以及分值评分因素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总分分值比重42分49分91分2.2商务部分评分因素分数评分标准投标报价35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或者最终价格)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它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或者最终价格)×35。企业业绩5分自2014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同类项目,合同金额小于本次采购预算的,每份得1分;合同金额大于等于本次采购预算的,每份得2分;满分5分。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同一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原件、合同原件和验收报告原件,三项原件缺一项不得分。同类项目完成时间以验收报告签署时间为准。质保期2分在满足招标文件质保期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年得1分,满分2分(以商务响应表中的质保期为准)。2.3技术部分评分因素分数评分标准响应情况15分基础分为10分。优于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每有1项加1分,最高加5分;对非实质性要求,每出现1条正偏离,加0.5分,最高加2分,(以上两项最高加5分)。每出现1条负偏离,扣除基础分2分,出现3条及以上负偏离的,响应情况项不得分。质量性能15分产品认证、主辅料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报告和质量证明的内容及数量等方面进行打分,得4-1分;产品的市场占有率高、品牌信誉度好,得4-1分;生产工艺先进、技术成熟,得4-1分,产品质量安全可靠,得3-1分。样品15分样品外观、样式以及版型优于或者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5-1分;服装质量、主辅料材质优良,得5-1分;缝制工艺优良得5-1分。供货2分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供货方案,得1-0分;根据供货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实用性、完善性、现场测试情况等进行评价,得1-0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方案的此项不得分;不满足招标文件供货期要求的为无效投标。售后服务方案2分对服务方案(包括服务人员的配备、响应时间、响应程度、解决问题的能力等)进行评价,得2-0分。3.政策加分以及计算方法3.1给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3.1.1给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包括相互之间组成的联合体)产品的价格10%的扣除;计算方法是: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0%,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3.1.2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协议中约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计算方法是: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7%,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开标时,投标人须同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和联合体协议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3.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2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3.2.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包括相互之间组成的联合体)产品的价格10%的扣除;计算方法是: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0%,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3.2.2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计算方法是: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7%,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开标时,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小型、微型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和联合体协议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说明:(1)投标人所提供的材料或者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进行处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2)以上评标标准中要求投标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的,未装订在投标文件中的不得分。(3)投标单位以联合体的身份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以商务部分加分最多的一家投标单位的加分为商务部分的加分。(4)资产负债率=年末负债合计÷年末资产总计。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青岛市公安消防局
地址:青岛市南区金湖路16号
联系人:赵泉洲
联系方式:0532-66577166
2.代理机构:青岛嘉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自治区、直辖市)青岛市(州)市北区县(区、市)辽源路街道(路、乡、镇)257号(村)青岛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6号楼2层
联系人:王雷
联系方式:18363959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