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市中心区部分立交桥指路分道标志复建及环城路预防事故用标志、警示柱建设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8-05-16 中国政府采购网129
核心提示:开标时间:2018年05月24日09时30分项目名称:市中心区部分立交桥指路分道标志复建及环城路预防事故用标志、警示柱建设工程机构项
开标时间:2018年05月24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市中心区部分立交桥指路分道标志复建及环城路预防事故用标志、警示柱建设工程
机构项目编码:HB2018053020020008
项目联系人:张琳
项目联系电话:0315-5398278
采购人:唐山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采购人地址:唐山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13832981362
代理机构: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唐山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5-5398278
预算金额:119.653299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8年05月24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8-05-17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8-05-21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注册后的供应商登录主体系统,自行下载(http://ts.hebpr.cn)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三谈判室(学院路与长宁道交叉口北行350米路东,二层大厅)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2)、具备贰级及以上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资质;3)、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经理为公路工程专业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5)该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8)参加谈判时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9)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政府采购中心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供应商资格确认:已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如下:登陆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cn),点击“市场主体登录”进入系统,选择左侧“业务管理”菜单下的“填写投标信息”,找到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应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cn)-“地市”-“唐山市”网站首页“通知公告”中“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完成注册登记。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保证金是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必备条件,需从公司基本账户通过电汇、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等银行认可的支付形式将保证金汇入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必须在汇款凭证上备注栏目中填写编码:C107;若不填写备注或填写错误的,可能导致保证金无法核实是否到账,由此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由于支票、汇票、本票需要解付期,到账时间较长,建议使用电汇或网上银行支付。供应商不必来交易中心现场换取保证金收据,谈判时由工作人员现场发放保证金收据,并请供应商准备好“投标报证金退付申请表”,交与现场工作人员。如不能及时提交“退付申请表”或表格填写错误的,将不能保证在法定时限内退还保证金。无供应商投标保证金退付申请表,将不能办理退付业务。如提交的申请表不符合要求,需要重新填写后另行提交(可到中心现场提交也可邮寄提交。邮寄地址: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学院路与长宁道交叉口北行350米路东;收件人:综合处)本次需交保证金20000元。户名: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开户银行:河北银行唐山友谊北路支行帐号:02071100000061行号:313124002072开户行地址:唐山市路北区梧桐大道底商D3-5-5(唐山市路北区梧桐大道19号)。备注:供应商登陆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cn,点击“地市”-“唐山市”,从“常用下载”栏目里下载“供应商投标保证金退付申请表”。填写完整准确信息,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在谈判时与保证金收据互换。保证金收退窗口联系电话:0315-5398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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