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苏州市公安局关于防毒面具等警用装备项目(采购编号:SZSD2017-X-013)做下列修改:
一、将原询价通知书中“三、采购项目数量及要求:”
2.上述标★需提供一套样品供专家进行评审(样品须与响应文件一并送达指定地点,未提供样品的询价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二、将原询价通知书中“(一)响应文件的递交”
1、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8月16日上午11:00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过时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竹辉路358号6号楼3楼)
2、询价响应的评审时间和地点:本项目将于2017年8月16日14:30在苏州市三香路38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东区二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进行评审确定成交单位。
现更改为 :“(一)响应文件的递交:”
1、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8月17日上午11:00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过时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竹辉路358号6号楼3楼)
2、询价响应的评审时间和地点:本项目将于2017年8月17日14:30在苏州市三香路38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东区二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进行评审确定成交单位。
本说明为SZSD2017-X-013号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对响应单位起约束作用,未作变更部分按原询价文件执行。
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