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塔河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对塔河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_视频会议室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塔河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_视频会议室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HCHF-GK2018143
三、资金性质:预算内资金(99,180.00元)
四、招标内容及结算方式:
1、招标内容:视频会议室设备
2、结算方式: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一次性付清
五、交付使用时间(或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交付使用
交货(使用)地点:塔河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合格;
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到检察院进行查询,查询结果告知函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严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次招标活动资质要求。
A营业范围包含所投内容;
B须具备省安防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
C须提供近两年至少二项类似业绩,相近规模及额度(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并提供加盖用户公章的用户意见(要求用户意见为满意,并提供用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以便核实),以上要求任何一项不满足,视为缺少此项。
D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1、招标文件获取及报名时间:从2018年5月14日上午9点起至2018年5月18日下午15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方式: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的潜在供应商请到黑龙江政府采购网,凭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塔河县进行网上报名。
3、网址:http://www.hljcg.gov.cn 选择【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
4、现场报名确认:在黑龙江政府采购网报名成功的供应商,请携带以下材料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原件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未特殊注明的均为原件和加盖投标人章的复印件1份):
(1)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和2017年11月-2018年4月的养老保险的单位缴费明细(清晰体现授权代表姓名及投标单位名称);
(2)营业执照;
(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资质证书
(4)《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近三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2015年1月-2018年1月)
八、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九、标前答疑会时间及地点:不组织。
十、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6月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先锋路469号哈尔滨广告产业园4栋一楼南门),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十一、投标及开标地点: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先锋路469号哈尔滨广告产业园4栋一楼南门)开标大厅。
采购单位:塔河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塔河县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457-3666619
采购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先锋路469号4栋南门一层
项目联系人:徐先生
电 话:0451-58864829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