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广汉市公安消防大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汉市公安消防大队通讯室辅助物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汉市公安消防大队通讯室辅助物资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HTC-HW-2018-029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华学
项目联系电话:028-85246996-806、1800055851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汉市公安消防大队
地址:通讯地址:四川省广汉市佛山路西三段85号
联系方式:联 系 人:方警官;联系电话:0838-535100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 系 人:袁华学;联系电话:028-85246996-806、18000558510
代理机构地址: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豪苑大厦B座 30层;四川分公司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10号楼0801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附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分公司则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4、投标人截止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 中任一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3.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5月11日 10:00 至 2018年05月1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10号楼0801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自行在本网页附件中下载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在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中录入单位信息后发送电子档至403138534@qq.com 邮箱,后持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打印件(加盖单位鲜章)及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鲜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至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未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除非本招标项目终止,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6月04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6月04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本项目开标室(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10号楼0801号本项目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公告期限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本项目最高限价:33万元。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环境标志产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