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事成建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受清河县公安消防大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清河县公安消防大队挥公中队采暖设备及管道安装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清河县公安消防大队挥公中队采暖设备及管道安装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18CK-01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中志
项目联系电话:0319-817067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清河县公安消防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清河县公安消防大队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马队0319-817067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清河县事成建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0319-8299100
代理机构地址: 清河县运河大街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招标文件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8.6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8年05月21日 09: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8年05月11日 08:30 至 2018年05月15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清河县运河大街 92号住建局南院三楼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劳动合同
磋商文件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05月21日 09:30 至 2018年05月21日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清河县运河大街 92号住建局南院三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05月21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清河县运河大街 92号住建局南院三楼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中志
项目联系电话:0319-8170678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