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HYZC-014
二、项目名称: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科技法庭设备采购
三、采购内容:
1、采购内容: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科技法庭设备采购,所投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简易法庭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备注
1
★高清数字媒体综合控制系统(高清庭审主机)
2
台
2
★书记员庭审应用系统
2
套
3
书记员电脑
2
台
4
显示器
6
台
5
显示屏可调节倾斜支架
6
个
6
庭审发言话筒
12
台
7
数字音频处理系统
2
台
8
全向拾音器
2
个
9
法庭音频功放
2
台
10
法庭音箱
4
只
11
高清自动变焦摄像机
6
台
12
实物展台
2
台
13
平板电视
4
台
14
桌面图像分配器
2
台
15
书记员电脑图像分配器
2
台
16
数字媒体公告显示系统
2
套
17
法庭布线及辅助材料
2
套
18
网络交换机
2
台
19
综合标准机柜
2
台
20
打印机
2
台
21
集成费
2
套
标准法庭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备注
1
★高清数字媒体综合控制系统(高清庭审主机)
2
台
2
★书记员庭审应用系统
2
套
3
书记员电脑
2
台
4
可编程控制面板
2
台
5
可编程控制面板
2
台
6
设备控制管理系统
2
台
7
数字音频处理系统
2
台
8
全向拾音器
2
个
9
庭审发言话筒
16
台
10
嫌疑人发言话筒
2
台
11
法庭音频功放
2
台
12
法庭音箱
4
只
13
高清云台摄像机
2
台
14
高清自动变焦摄像机
8
台
15
实物展台
2
台
16
平板电视
4
台
17
桌面显示屏
10
台
18
显示屏可调节倾斜支架
10
个
19
桌面图像分配器
2
台
20
书记员电脑图像分配器
2
台
21
数字媒体公告显示系统
2
套
22
网络交换机
2
台
23
打印机
2
台
24
综合标准机柜
2
台
25
法庭布线及辅助材料
2
套
26
集成费
2
套
2、采购范围: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规定为准。
3、供货时间:采购单位指定时间。
4、供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四、预算金额:1200000元。
五、参与招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审查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特定资质要求: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提供省高院配发的数字法庭后台系统原厂商对该项目的无缝对接承诺书。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7年9月27日起至2017年10月9日止
(北京时间9:00-11:00,15:30-17:3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晋城市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还
七、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的资料
本次各投标人需携带通过有效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投标截止日期前最后一次缴纳社会保险金凭证及纳税凭证、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提供省高院配发的数字法庭后台系统原厂商对该项目的无缝对接承诺书、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违法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等以上资质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套及其他应提交的相应资料。
注:1.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评标委员会评标结论最终认定为准。2.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10月26日15时至15时30分
2、地点:晋城市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3、开标时间:2017年10月26日15时30分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申剑
联系电话:0356-2617058
代理机构:山西煌宇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浩燕
联系电话:13393464865
注:本招标文件所表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山西煌宇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