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2017年9月28日下午16 :30时(北京时间)前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杭州市富阳区体育馆路471号区行政服务中心9楼政府采购科,外地可传真送达,传真:0571-63155597 ,传真件必须签字(盖章),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fyzfcg@163.com。 联系人:徐佳 电话:0571-63155599。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三、对建议和修改理由的要求:
1.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必须是真实、有依据的,并附依据的相关法规制度。
2.供应商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的,书面材料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的,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
3.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的专业证书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4.对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本公告第二项规定方式回复建议和修改理由的,将不予接受。
四、对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五、招标文件详见附件。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