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购项目名称:淳安县公安局卡口警用装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采购项目编号:ZJCZTP[2017]01-1号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六.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7-09-14
七.定标/成交日期:2017-09-22
八.中标/成交结果:
标项 |
标项名称 |
中标供应商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总价/优惠率 |
备注 |
01 |
照明灯、移动照明灯 |
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
批 |
1 |
101000.00 |
九.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毛华南、曹光飞、刘年华
十.其它事项: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个工作日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再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淳安县公安局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571-64819885
传真:0571-64819885
地址:杭州市淳安县排岭北路30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诚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方建成
联系电话:13758123247
传真:0571-24818576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青春路2号3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淳安县财政局采购监督办公室
联系人:方建宏
监督投诉电话:0571-64818305
传真:0571-64818305
地址:淳安县新行政服务中心62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