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公安消防总队《消防安全工作警示录》宣传片制作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8-03-20 中国政府采购网181
核心提示:  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省公安消防总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消防安全工作警示录》

  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省公安消防总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消防安全工作警示录》宣传片制作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消防安全工作警示录》宣传片制作

项目编号:RWZB-2018-05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熊雨薇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54226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省公安消防总队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北环西路196号

联系方式:王参谋 联系电话:1598051780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熊雨薇 联系方式:0591-87542269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5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凡有能力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有能力提供本谈判文件所述招标货物及服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条件的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报价人,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1)报价人的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同时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报价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加盖报价人公章。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8年03月20日 08:30 至 2018年03月22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5层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三、其它补充事宜:

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熊雨薇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542269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8.0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纸质谈判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电子版谈判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纸质谈判文件与电子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谈判文件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谈判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以转帐方式或现金方式缴纳购买谈判文件的费用并与招标代理机构书面确认,未缴费购买谈判文件和未经书面报名确认的,均视为未报名投标。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10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8年03月20日 08:30 至 2018年03月22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18年03月23日 15: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3月23日 15: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十五层)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03月23日 15:0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十五层)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谈判文件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服务名称

谈判内容及要求

数量

最高限价

总价

(元)

投标保证金(元)

1

《消防安全工作警示录》宣传片制作

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

1项

80000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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