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武县公安消防大队的委托,经相关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服务程序,对长武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器材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 采购项目名称:长武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器材装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 HRCZB20180063
三、采 购人名 称:长武县公安消防大队
地 址:长武县陶谷南路
联 系 电 话: 029-34200288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曲江新区雁翔路旺座曲江E座29-30层
联 系 方 式:13259427807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消防器材装备
采购预算:55万
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相关规定的条件)
6-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年审合格)、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6-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价);
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招标文件发出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并将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红色公章)报名时须提供。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有关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活动。
6-3、近三年内无重大违纪说明,无行贿犯罪行贿告知函;
6-4、投标人需提供同类业绩;
6-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发售:
7-1、 发售时间:2018年 03月19日至2018年 03 月 26 日止(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7-2、发售地点:凡符合资质要求的投标人请携带相关资质原件及一套加盖投标人公章(红章)的复印件及介绍信,在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30楼)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需保证资质文件的真实、合法、有效。
7-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时可自带U盘拷贝电子文件(谢绝邮寄)。
八、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8-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8-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8-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8-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8-5、《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8-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九、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9-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 04 月18日下午2:30
9-2、开标时间:2018年 04 月18日下午2:30
9-3、投标开标地点:西安市曲江新区雁翔路旺座曲江E座30层会议室
十、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杨 工 13259427807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长安路支行
帐号:6105 0172 0015 0000 0131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 0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