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8年医疗用品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8年医疗用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JSXF-2018-0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警官
项目联系电话:010-68886208-941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石景山区公安消防支队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大街2号
联系方式:武警官010-68886208-9411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2)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3) 投标人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4) 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5)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GSP认证证书或者GMP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6) 经营、生产二类精神药品和试剂、耗材应该有相应证明;7) 如有进口药品,则需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8)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9) 法律、行政法规、招标文件关于合格的投标人的其他条件。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8年03月15日 09:00 至 2018年03月19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大街2号4层411室
三、其它补充事宜:
(一)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每天09:00至11:30、14: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同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 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 组织机构代码证; 4. 法人授权委托书; 5.法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 注:已完成三证合一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警官
项目联系电话:010-68886208-9413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12.0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现场领取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8年03月15日 09:00 至 2018年03月19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18年03月22日 09: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3月22日 09: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大街2号4层411室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03月22日 09:3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大街2号4层404室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将本项目分包或转包;
4.投标人应符合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头孢氨苄片、阿莫西林胶囊、甲磺酸左氧氟沙星片、氟哌酸(诺氟沙星胶囊)、维C银翘片、氨酚伪麻美芬片Ⅱ/氨麻苯美片等药品及医疗器材,明细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合同履行期:分批次供货,收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48小时内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