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为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水磨沟区大队测速设备采购项目
二、招标文件编号:XJTF(GK)2017ZF342
三、招标内容:测速设备(40万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营业执照需包含本次项目服务的经营权)或当地公证处出具的此资质的公证书原件;
(3)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人注册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自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有效期为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
(4)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备注:报名时需提供以上资料原件(也可提供公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报名时间:2017年9月18日至2017年9月 25日
(每日10:00-13:30,15:30-18:00北京时间)
六、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7年10月11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
八、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人民路38号新宏信大厦7楼705室
九、招标公司名称: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
十、招标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宏运大厦21楼J座
十一、联系人:杨柳
联系电话:0991-4833033-8010
传 真:0991-4817590
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