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市马尾区公安消防大队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办公设备、通用电器等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办公设备、通用电器等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RWZB-2017-375-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熊婷芳
项目联系电话:8754226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州市马尾区公安消防大队
地址:福州市马尾区罗星街道乐业路3号
联系方式:黄助理 1585915337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熊婷芳 0591-87542269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5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货物一览表
合同包 | 设备名称 | 招标内容及要求 | 数量 | 最高限价 总价 (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窗帘 | 详见第三章 | 1批 | 56016.5 | 1200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1)供应商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除外);(3)供应商组织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除外);(4)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6)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①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②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a、营业场所若是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营业场所若是自有的,须提供产权证复印件;b、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名单;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同时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须与投标文件正本一同胶装)。注: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6016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3月14日 08:30 至 2018年03月28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5层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直接至我司购买招标文件的,须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单》。通过邮件购买招标文件的,须按照本项目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招标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银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及贵公司相关信息(含公司名称、公司电话、联系人、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公司地址、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及招标文件编号)填写清楚并发邮件至我司,并打电话与项目经办人确认报名成功与否。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4月03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4月03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5层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5层
邮箱:fjrwzb@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熊婷芳
联系电话:0591-87542269
2、投标人购买标书、投标保证金、服务费汇入账号:
开户名称: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东街支行
账 号:100028500520010001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