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地区公安处网上督察中心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2018-03-12 中国政府采购网165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网上督察中心建设项目项目编号:XZLX-BMC-2017-207一、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慧项目联系电话:0891-6790060二

项目名称:网上督察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XZLX-BMC-2017-207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慧

项目联系电话:0891-6790060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12月07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8年03月12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那曲地区公安处中心指挥系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那曲地区公安处中心指挥系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二次) 那曲地区公安处中心指挥系统建设项目中标公告

原公告地址:http://ncpms.ccgp.gov.cn/GS6/BidInfo/preview2?bidId=2c8382a35fa3457301602e9a94241cc6 http://ncpms.ccgp.gov.cn/GS6/BidInfo/preview2?bidId=2c8382a4607c9e9601609597a0d30d1a http://ncpms.ccgp.gov.cn/GS6/BidInfo/preview2?bidId=2c8382a360bfe994016101df8bb43bb1

 

三、更正事项、内容:

1.招标项目名称:“中心指挥系统建设项目”变更为“网上督察中心建设项目”,原项目建设内容保持一致,签订采购合同按“网上督察中心建设项目”签订。

2.招标编号:XZLX-BMC-2017-207

3.采购内容:中心显示系统、中心语音设备、存储设备、平台接入设备和系统、视频分析及相关软件、网络机柜

4.中标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四川格瑞特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兴四路166号1栋A座5-7层

中标金额:284.67万元

变更内容:在合同签署过程中那曲地区公安处发现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采购预算价格286.98万元为项目概算投资价格与“关于那曲地区公安处网上督察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那发改受援[2017]722号)”批复工程费不一致。本项目概算投资286.98万元中包含工程费281.3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63万元。中标人中标价格明显超出工程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三条“政府采购合同适用合同法。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规定,经那曲地区公安处、四川格瑞特科技有限公司、西藏立信招标有限公司友好协商后,四川格瑞特科技有限公司书面承诺在不改变中标标的物的前提下按照281.00万元与那曲地区公安处签订采购合同。西藏立信招标有限公司就签署合同相关事宜向参与本项目投标的2家未中标供应商发出书面说明函,征求参与供应商对该事宜有无异议。2018年1月29日我公司收到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陕西龙朔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就“关于那曲地区公安处中心指挥系统建设项目(即:网上督察中心建设项目)与中标人签署采购合同合同价格变更说明函”回复函,2家供应商均书面回复就合同签署事宜价格变更无意义。

5.原招标公告、中标公告、招标文件采购内容其他内容不做更正。

 

四、其它补充事宜:

项目名称及中标价格变更公告

西藏立信招标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7日、12月27日在西藏商报、拉萨晚报、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刊载的“中心指挥系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及2018年1月17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刊载的“中心指挥系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根据“关于那曲地区公安处网上督察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那发改受援[2017]722号)”批复,现对项目名称及中标价格作出如下变更:

1.招标项目名称:“中心指挥系统建设项目”变更为“网上督察中心建设项目”,原项目建设内容保持一致,签订采购合同按“网上督察中心建设项目”签订。

2.招标编号:XZLX-BMC-2017-207

3.采购内容:中心显示系统、中心语音设备、存储设备、平台接入设备和系统、视频分析及相关软件、网络机柜

4.中标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四川格瑞特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兴四路166号1栋A座5-7层

中标金额:284.67万元

变更内容:在合同签署过程中那曲地区公安处发现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采购预算价格286.98万元为项目概算投资价格与“关于那曲地区公安处网上督察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那发改受援[2017]722号)”批复工程费不一致。本项目概算投资286.98万元中包含工程费281.3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63万元。中标人中标价格明显超出工程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三条“政府采购合同适用合同法。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规定,经那曲地区公安处、四川格瑞特科技有限公司、西藏立信招标有限公司友好协商后,四川格瑞特科技有限公司书面承诺在不改变中标标的物的前提下按照281.00万元与那曲地区公安处签订采购合同。西藏立信招标有限公司就签署合同相关事宜向参与本项目投标的2家未中标供应商发出书面说明函,征求参与供应商对该事宜有无异议。2018年1月29日我公司收到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陕西龙朔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就“关于那曲地区公安处中心指挥系统建设项目(即:网上督察中心建设项目)与中标人签署采购合同合同价格变更说明函”回复函,2家供应商均书面回复就合同签署事宜价格变更无意义。

5.原招标公告、中标公告、招标文件采购内容其他内容不做更正。

6.本变更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刊载。

7.联系事项:

采购人:那曲地区公安处

联系电话:0896-3242122

招标代理:西藏立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拉萨市林廓北路2号(新气象宾馆院内)

项目联系人:王慧

联系电话:0891-6790060

       

                                           西藏立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3月12日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那曲地区公安处

采购单位地址:那曲地区公安处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科 0896-3242122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西藏立信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拉萨市林廓北路2号(新气象宾馆院内)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慧 0891-6790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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