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时间:2018年03月29日09时00分
项目名称:2018年度机动车号牌及固封采购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8022370030001
项目联系人:刘莹莹
项目联系电话:0319-2126188
采购人:邢台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桥西区团结西大街105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9-3278603
代理机构:河北乐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联盟路A17号宁洋商务楼51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9-2126188
预算金额:1426.086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8年03月29日09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8-03-09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8-03-15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网上注册 自行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A标段:机动车号牌成品制作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内具有承担该项目能力;2、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投标人应在公安部相关主管部门备案并属于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授权委托的机动车号牌生产企业;4、投标人本项目号牌产品为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2017年(或2016年)检测合格产品,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机动车号牌制作须统一采用智能化制作设备;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投标人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7、投标人需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河北或企业所在省份)搜索企业名称,在页面上点击“信息打印”;打印的报告加盖骑缝章并在报告封面加盖企业公章有效);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其他条件。B标段:号牌固封装置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内具有承担该项目能力; 2、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投标人为所投标产品制造商;4、投标人本项目号牌固封产品为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2017年(或2016年)检测合格产品,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投标人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7、投标人需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河北或企业所在省份)搜索企业名称,在页面上点击“信息打印”;打印的报告加盖骑缝章并在报告封面加盖企业公章有效);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