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公务用车统一保险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公务用车统一保险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QZXHZC180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警官
项目联系电话:0595-2253330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
地址:泉州市田安路
联系方式:苏警官0595-2253330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先生、张小姐0595 — 22112068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区泉秀路福华商厦写字楼(大洋百货)6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公务用车统一保险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采购人)委托对该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公务用车统一保险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采购编号:QZXHZC1806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采购单位: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 地址:泉州市田安路
3、采购单位联系人:苏警官 联系电话:0595-22533308
4、采购项目:详见第二部分《项目内容及技术规范要求》
5、保险期限:壹年,实际交货安装期限合同签订后以业主的书面通知单为准。
6、采购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公告时间及发售时间:2018年2月26日起至2018年3月7日下午17:30时(北京时间)止。投标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公告时间内,至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索取招标文件(备索),工作时间每天上午8:0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不含其它费用),售后不退。投标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将购买招标文件凭证保存好,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购买招标文件凭证给我司核对,否则其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注:1.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所报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供应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以转账方式的需附上汇款凭证,未提供不给予受理。
7、投标人条件:
7.1投标人必须为有能力提供保险服务并具有经营保险业务单位资格的保险公司;
7.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3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4投标人必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其业务范围必须包括经中国保监会核定的经营机动车辆保险业务;
7.5投标人或投标人所属总公司须在服务所在地设立有经营保险权限的市级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有效复印件(业务范围涵盖机动车辆保险);
7.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次采购如有更改或澄清,均发布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届时会通知,请投标人随时关注,以免影响投标。
9、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3月20日上午09:30时,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0、开标时间:2018年3月20日上午09:30时
11、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泉州市区泉秀路福华商厦(大洋百货)写字楼6楼
1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先生、张小姐 联系电话:0595 — 22112068
传真:0595 — 22157253 E-mail: zxh266@163.com
收款单位: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福建省泉州市建设银行泉州分行
帐号:35001652490052501498
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区泉秀路福华商厦写字楼(大洋百货)6楼
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2月26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7、投标人条件:7.1投标人必须为有能力提供保险服务并具有经营保险业务单位资格的保险公司;7.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3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7.4投标人必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其业务范围必须包括经中国保监会核定的经营机动车辆保险业务;7.5投标人或投标人所属总公司须在服务所在地设立有经营保险权限的市级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有效复印件(业务范围涵盖机动车辆保险);7.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3.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2月26日 17:30 至 2018年03月07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泉州市区泉秀路福华商厦写字楼(大洋百货)6楼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2018年2月26日起至2018年3月7日下午17:30时(北京时间)止。投标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公告时间内,至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索取招标文件(备索),工作时间每天上午8:0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不含其它费用),售后不退。投标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将购买招标文件凭证保存好,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购买招标文件凭证给我司核对,否则其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注:1.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所报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供应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以转账方式的需附上汇款凭证,未提供不给予受理。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3月2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3月2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福建省泉州市区泉秀路福华商厦写字楼(大洋百货)6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以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提出;对中标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澄清,口头质疑不予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