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上海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反恐排爆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反恐排爆装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PCMET-17109G095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鲍伟平
项目联系电话:021-5093452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
地址:上海市武宁南路128号
联系方式:段雪生、021-2202111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鲍伟平、021-50934524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良友大厦8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上海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委托为其所需的反恐排爆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 项目概况
招标编号:PCMET-17109G0957
项目名称:反恐排爆装备采购项目
包件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交货期 |
采购编号 |
采购预算 |
1 |
*液压驱动一体防爆球罐 |
1 |
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交货。 |
/ |
443万元 |
*液氮冷冻装置 |
1 |
||||
便携式干扰仪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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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携式X光机 |
1 |
||||
*中型口径水炮 |
1 |
||||
*搜爆服 |
2 |
备注:“*”设备已做过进口论证,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在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二、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合格的供应商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 投标方在上海必须有固定售后服务场所及人员,并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
3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4 投标产品“便携式干扰仪”、“便携式X光机”需提供“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
5 投标方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 投标方需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三、 购买标书时须提交的资料
1 营业执照(复印件);
2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
4 法人代表授权书 (原件);
5 被授权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提到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注:以上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地点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7年9月13日至9月20日内(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00-15:00,节假日除外),委派授权代表携带上述需提交的资料至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良友大厦8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8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1日上午10:00
六、投标地点: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良友大厦8楼。
七、开标时间:2017年 10月11日上午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