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公安消防支队队史馆建设工程 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8-02-07 中国政府采购网135
核心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怒江州公安消防支队委托,对该单位怒江州公安消防支队队史馆建设工程  (项目编号:WHNJGC-2018-003 )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具有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项目地点:怒江州公安消防支队内;

3.项目预算:39,431556元;

4.质量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技术规范的规定,满足有关部门的验收和备案要求。

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时与采购人协商确定。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要求,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15年-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 若是 2017年新成立公司则提供成立至今至少 1 个月财务报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 2017年任意 3 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5)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犯罪及行贿受贿相关记录的证明材料原件。

(6)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省外企业需提供入滇备案材料)。

(7)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并具有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申请人,才可参与本次谈判。如各申请人为了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申请人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标处理。

3、谈判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 2月 7日起至2018年 2 月 9 日止(节假日正常休息);

(2)发售地点: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怒江州分公司(怒江州泸水市新城区同心路66号);

(3)文件售价:1000.00元/份;售后不退。

4、谈判文件的获取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即可);

(2)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无需提供);

(5)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来获取招标文件。

5、谈判文件递交:

(1)递交时间:2018年 2 月 27 日上午 9  时 00 分;

(2)递交地点: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怒江州分公司;

(3)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 2 月 27 日上午 9  时 00 分;

6、谈判会议时间及地点:

(1)会议开始时间:2018年 2 月 27 日上午 9  时 00 分;

(2)会议地点: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怒江州分公司开标室;

7、报价方式:本次采购按整体报价,按整体成交。

 

8、各谈判申请人务必认真阅读本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谈判文件如有变更,将主要以书面形式通知。

9、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网银转账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7000.00元整(大写:柒仟元整)

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 2 月 27 日上午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之前

户名: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怒江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怒江州分行营业室

账   号:2513040109024508547

联系电话:0886-3565666

注意事项:

1)银行电汇必须是从申请人基本账户汇出,在汇款时须注明项目名称,在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 2 月 27 日上午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之前提交至以上账户。保证金缴纳情况以实际到账为准,未到账的保证金一律视为申请人未提交保证金。

2)被授予合同人的投标保证金在被授予合同人与采购人签订经济合同并提交履约保证和付清相关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归还(无息)。未被授予合同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归还。

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采购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4)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3)未按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

(4)投标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中标的。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怒江州公安消防支队    招标代理机构: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泸水市六库镇新城区       地 址:怒江州泸水市新城区同心路66号

联 系 人:王宝               联 系 人:熊星航

电话:0886-3627102           电话:0886-3565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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