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项目名称:公安局交警大队采购违停抓拍电子警察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HBJZNZ20170903
3、采购内容及金额:
序号
品目名称
具体参数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交货地点
工期
质保期
1
违停抓拍电子警察设备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 采购项目清单及具体参数”
8
套
南漳县公安局
采购合同签订后40天内完成
验收合格后36个月
采购预算价:37.984万元;竞争性谈判的最高限价:37.984万元,报价超过此竞争性谈判的最高限价金额的为无效报价
供应商条件:
①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内容;
②供应商应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应经营范围。[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单位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③供应商应在省公安厅安防管理部门办理有效期内的湖北省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登记备案书;
④供应商为有能力提供相应货物和服务的制造商或取得授权的销售代理商,销售代理商需提供电子警察卡口系统等主要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有效授权;
⑤供应商采用的电子警察卡口系统产品,其制造商应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国家版权局出具的视频电子警察视频触发软件、车身颜色识别软件、违反信号灯及不按导向行驶智能检测软件、违法停车抓拍软件、人脸识别软件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以上软件著作权证书扫描件须加盖制造商的公章) ;
⑥供应商必须三年内(以合同完成时间为准)有一项以上类似业绩。(须提供类似业绩合同);
⑦供应商具有良好的供应能力,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必须在湖北省内有售后服务机构或有合法的分支机构;
⑧信誉要求:供应商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供应商住所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必须加盖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专用章);供应商在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无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⑨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询价文件获得:凡有意参加者,请派代表于2017年9月13日至2017年9月15日,每日上午9时至12 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北建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襄阳市长征路52号)购买询价文件。同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持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报名的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参加报名(留法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2)本公告“4、供应商条件”中②-⑧要求的证明文件。
以上所有资料均提供原件、留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询价文件售价:400元/份,询价文件售后不退。
7、询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9月20日15时00分。
8、询价地点:南漳县公安局五楼会议室(南漳县城关镇狮子包村二组),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询价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9、本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采购人:南漳县公安局
联系人:金波
联系电话:15997251777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建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颖
联系电话:13907275170
2017年9月 13日
报名登记表(格式)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姓 名
(本人签字)
固定电话
电子邮箱
居民身份证号
备注
(附报名应提交的资料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