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西安市未央区教育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市未央区教育局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未央区教育局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
二、采购招标编号:SZ1702-GP/DC-553F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未央区教育局
地址:凤城南路东段18号
四、采购代理机构:陕西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和平路108号佳腾大厦七层招标二部
联系方式:029-87521315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视频监控系统(共分三个标段,第一标段:未央区文景小学、西安市第十七中学,采购数量:一批;第二标段:未央区三官庙小学、未央区新光小学、西安市西航二中,采购数量:一批;第三标段:未央区方新小学、未央区马旗寨小学,采购数量:一批;),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项目预算:2333718.94元(其中第一标段:789154.98元;第二标段:805261.98元;第三标段:739301.98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外,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参加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经营的合法凭证,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3、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日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站截图(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同时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公章。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1月22日至2018年1月29日,每日9: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和平路108号佳腾大厦七层招标二部购买文件。
3、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每标段,售后不退。
九、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2月12日下午14时整(北京时间)。递交时间为下午14时前,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8年2月12日下午14时整(北京时间)
3、投标开标地点: 西安市和平路108号佳腾大厦七层陕西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孙东
联系电话:029-87521315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西安解放路支行
账号:1299 0424 2010 801
陕西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月22日